【園區政策】青島高新區新舊動能轉換若干政策(二十三)
政策內容
對新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、工程實驗室、企業技術中心、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、工業設計中心等國家級高端創新平臺的單位,給予500萬元獎勵。對于評估或驗收優秀的市級重點實驗室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一次性后補助資金獎勵。
政策依據
《關于深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意見》(青發[2016]24號)
政策內容
對平臺新增實驗儀器設備,按照不高于50%比例給予資助。市財政專項資金購臵儀器設備,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。
(1)有明確的發展規劃,健全的管理制度,完善的服務流程,合理的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。特殊行業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認證。
(2)擁有國內一流的儀器設備,儀器設備總價值不低于3000萬元。
(3)擁有固定的場所,總面積不少于2000平米。
(4)擁有較高水平的技術與管理運營團隊,專職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。
政策依據
《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公共研發平臺管理暫行辦法》(青科規[2017]1號)
政策內容
省財政對入選的“千人計劃”專家工作站每個給予200萬元經費資助。資助經費主要用于支持工作站研發條件建設、產學研活動開展和人才培養等。
(1)進站“千人計劃”專家條件:研發方向符合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“十強”產業及其它關鍵亟需產業技術需求,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,有明確的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合作任務,對我省重點產業技術創新具有顯著帶動作用。與申報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作協議,通過項目合作、技術指導、培訓咨詢等方式,每年在我省工作不少于2個月。
(2)申報單位條件:在山東省境內注冊,依法經營,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創新能力。設有專門的研發機構,擁有相對穩定、結構合理、較高水平的研發隊伍,知識產權數量、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占比、科技人員占比、研究開發費用占比、創新能力評價等條件達到或超過同期高新技術企業標準要求,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能為“千人計劃”專家及其團隊提供必要的科研、生活條件及其它后勤保障。以柔性方式引進的“千人計劃”專家應在2名以上,原則上要有1名省外專家。已引進全職“千人計劃”專家或建有省級以上技術創新中心、重點實驗室、示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院士工作站的單位,柔性引進的“千人計劃”專家應在1名以上。
政策依據
《山東省“千人計劃”專家工作站管理辦法》
政策內容
對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給予補助,其中國際創新園、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補助50萬元,國際技術轉移中心、國際科技合作示范類基地補助30萬元。
政策依據
《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補助資金實施細則》(青科字[2015]10號)
